牽錯了愛人的手

牽錯了愛人的手

牽錯了愛人的手

愛情總是不期而至,也許在你已與他人雙手相牽之後才姍姍來遲。寫錯了字可以塗改,走錯了路可以回頭,但當所握非真愛時啊,如何能輕易地放手?

唐人:全都錯了

身邊的女人特別多,而且每個女人都那麼相似,都似乎遇人不淑。就像當初讀大學每個人都哀歎自己秧了專業一樣,這些女人也都在哀歎自己秧了老公或者男朋友(不知對方是不是也正在集體聚會中大吐苦水?)。再看看報紙上那些明星們今天相好明天分手的欣消息,真是令人困惑不已:難道大家統統都牽錯了手?都不是小孩子了,為何還會一錯再錯總也沒有牽對的時候(想想玉婆泰勒吧)?

小時候跟老兄共吃一個鹹蛋,老媽切開以後讓我先眩我選來選去都拿不定主意,永遠弄不清到底哪一邊的蛋黃會多一些。所以吃進嘴裡永遠都覺得遺憾,內心總是堅信多的那半又被老兄得手了。後來才發現,許多事情其實都是「選鹹蛋」的道理,到了手之後總不免兩眼偷望著別人的果實,心中湧上種種難以拂拭的遺憾之情。

如果換過來,又能怎麼樣?如果有可能,將天底下的適婚對象都一一牽過,是不是真的就能心滿意足?

童話故事給我們講了許多道理,最簡單也最深刻的一個道理就是「不要貪心」。起了貪念的那個人結局肯定不妙,不是被黃金珠寶壓死就是最後被剝奪了原有的一切。

情感也是一樣的,不能太貪心。也許感情久了會有些褪色(國外的最新研究成果稱感情是某種激素的作用,這種激素最多只分泌兩年),也許在平淡之中會有一段新鮮的感情出現,讓你想放開,想追尋,但其實每段感情都不過如此,你所得到的只不過那段新鮮的感情的逐日折舊而已。結果往往跟童話裡那個貪心的人差不多:或者在感情氾濫的放縱中難以自拔,或者永失我愛、後悔莫及。

總能聽到一些女子在深夜電話裡流淚傾訴,有了新歡之後才發現舊愛更好。唉,貪心的人總以為前面有更好更大的麥穗,誰知就從此錯過?女人之中理想主義者特別多,常會因為近距離看到了對方一些跟想像不合之處就輕易放棄,想貪求最好、最完美,最後才發現只要是個人都會有種種毛玻

有個明智的男人說過一句話至理名言:「我不求最好,只求滿意。」「最好」永無盡頭,而「滿意」終可尋求。如果女人不是特別貪心地要求「最好」,怎麼會永遠都為牽錯了手而痛苦?聽我這句忠告:一定要滿意才牽他的手,此後,就把「最好」當成一個永遠的夢想來珍藏吧。

戎馬:錯誤造就浪子

嚴格來說,阿偉不能算是個花花公子。儘管他小學5年級就因強吻漂亮女班長而被罰站,初中第一個早戀,大學頭一天就勾搭上來自千里之外素不相識的姑娘,並於若干個月後勾搭上第二個,第三個……畢業前夕已經交往了差不多全校的風流女子。當附近幾所高校的男人都用嫉妒又艷羨的口吻談論這位東南高校區第一花心大蘿蔔時,卻有一位聰明正直、以作風嚴謹著稱的道德之士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信任他的純情。

這位道德之士便是我,阿偉則是我從薪大的哥們,連內褲都不分彼此的那種。在我看來,阿偉決沒有當唐璜的潛質,他充其量只是對生命比較熱愛,又總是搞錯狀況而已。就說小學5年級時的那檔子事兒吧,錯誤絕對不在他。班長那小妞的臉蛋實在可愛,老實如我者都免不了想擰一把,何況阿偉?只是眾人皆知該女是老師女兒,都忍著沒動而已。偏生阿偉仗自己是老師得意弟子,又和班長玩得最好,居然上去親了一口。好啦,接下來班長的哭哭啼啼、老師的怒髮衝冠都是意料之中的事,被罰站一天我們都覺得他走運了。

只是阿偉深受其傷,此後再也不理班長妞,見了面也是橫眉冷對。雖然在後來的學習歷程中阿偉又戀過別的女孩,但小學這件事情他一直耿耿於懷。

再說大學第一天那個,阿偉是在校門口遭到晴天霹靂的。當時他欣喜若狂地指著不遠處的一白衣女子對我說從沒看見過這麼純情的女孩子時,我就知道他那熱愛的毛病又來了,其結果肯定也差不多:感覺搞錯而轉頭再找。誰知我的忠言並沒有受到應有重視,接下來的兩個月時間裡,阿偉全情投入,嚴肅以對,從前的相識女子全被拋到腦後。每次聽他說起白衣女子時都是語氣溫柔,充滿自豪,言下之意是這回找對啦,你們就嫉妒去吧。漸漸地,連一向疑心病嚴重的我都開始動搖決心,認為此次不錯時,噩耗突然傳來———那純情女孩被發現有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而且一直感情不錯。腳踩兩條船!這太過分的做法讓阿偉遭受痛擊,不用說,這次又秧啦。我一邊怪自己的烏鴉嘴一邊鼓勵阿偉再去找———失敗是成功他媽,錯誤犯得越多,離正確的就越近。

就是在我如此強有力的鼓動下,阿偉又開始漫長的尋找過程。其間一個一個女孩子出現、離開,再出現、再離開。在不斷的錯誤實驗中,阿偉逐漸成為附近高校學生口中響噹噹的風流浪子、大情聖,而他自己,似乎要學太平軍殺盡不平方太平的宗旨,來個犯卷誤得正確。

逍遙:愛情在別處

別人的愛情故事,彷彿一列列接踵而來的慾望號街車在身邊馳過。因為愛情是別人的,所以自己什麼都可以不放在心上,不管是悲劇,還是喜劇,我們都可以笑笑,然後忘了。

看到別人牽對了手,這太稀少了,我們覺得安慰。

看到明明搭錯了車,但寧願更改目的地也不願下車的人,我們也覺得可樂。

看到搭錯了車,即使一路上沒有別的車子,也會毅然跳下車來的,我們更欣賞其勇氣,與其在一輛不屬於自己的街車上安靜和悠閒地沉睡,還不如在塵埃遍地的路上跋涉和等待。

三年前,蕾放棄了皇城根下、金字招牌的外企職務,跟隨男友來到一個內地的城市。朋友們都不理解,但她覺得值,因為在世上,想找一個值得牽手的人並不是容易事,找到了,就不要輕易放棄。

直到牽著的手逐漸冰冷,她才驀然發現,這雙手已不能給她溫暖。不否認男友真的愛自己,但自己是否同樣愛他呢?這個問題她竟然沒有真正考慮過!

上了賊船,便回頭太難。

她失去了後退的勇氣,不管前面是萬丈深淵還是地雷陣,都要走下去,否則不足以給大眾一個交代。於是她開始考慮和這個每天例行公事一樣見一面的男孩子訂婚,等儀式結束,沒有了希望也就無所謂失望,生活就會繼續這樣。

遇到海之後,蕾才相信,愛情不是神話傳說中的奇跡。這個僅僅比她早出生六個小時的大男孩,在咖啡和音樂中凝視她的時候,她的心底已經湧動起一聲高一聲低的濤聲。

這個用玩世不恭的玩笑來做開場白的男孩,這個像白楊樹一樣消瘦而質樸的男孩,這個用詩歌般的文字和語言來敲打世界和謳歌愛情的男孩,難道就是那個夢中注定牽手的人?或者,只不過是流雲過耳時剎那的雜音?如果愛情的傳說突然變成現實,到底該不該相信?

選擇平淡地繼續絕望,還是選擇希望?希望總是被束縛在善良和惰性的陰影中,成為一句無法面對也無法逃避的預言。一個等了她三年,但看不到任何彼岸。一個只見過三面,卻彷彿等了五百年才得以人間相見。如果真有雙能看穿世間浮浮沉沉起起落落悲歡離合的慧眼就好了,當那英的那首老歌飄飛時,蕾卻總忍不住淚流滿面。

雖然直到現在,蕾對以前的那段感情還有些愧疚,但希望終於戰勝了絕望,使她勇敢地穿越愛情的開闊地,去擁抱另一個遙遠等待的人,去牽一雙捧著激情的手。

發覺愛情在別處的時候,牽錯了的手還是可以放開,只要你對愛情的感覺還未蒼老到無法回頭,或者你還未喪失關於愛情,關於幸福所有的希望。

鞦韆:世上沒有錯誤的牽手

「握錯了愛人的手?什麼是握錯?」朋友問。

「握錯了,就是愛錯了,把自己感情交付給不該給的人。」我說。

「為什麼是錯的?付出就付出了。」———我無以對答,想想也對,愛就是愛,何來對與錯?

豆蔻年華,也曾瘋愛了一把,見到了心儀的男孩,於是日日夜夜裡都只有他。而最甜蜜的事,就是走著走著,他突然輕輕牽著我的手,而我也自然而然地反握……他很高,手也很大,厚厚實實,我的手「沒」入其中,當時的感覺,我用了一大堆形容詞:溫暖、幸福、包容、親熱……但最重要的是那種把自己交給他的安心,只想著永永遠遠地將自己寄存在那裡。

但是他後來放手了,沒有留下任何理由,甚至是一句對不起,他只是揮揮手,說從來沒想過把握什麼。那時哭得很慘,天天聽著唱著都是那句:「愛上了不該愛的人,我的心中滿是傷痕。」然後狠狠地發誓,忘了他,忘了他!

三年過去了,他在心裡的影子已經淡去,甚至忘了他的生日到底是不是6月10號,外出時也會將手伸向另一個男孩。但是在沒人的時候,想起的還是那對相握的手。夜深了,偶爾也會拿出一個紙包,裡面有悲傷時撕碎了的相片,日子長了,只剩下不完整的紙片,其中最大的一片就是相握在青山碧水間的雙手,於是會想起大學舞會中的指尖相觸的微妙,念叨著現在他的手心裡有沒有另一個女孩的馨香。曾經怨過他的無情,也罵過自己的付出,但回頭想想,他畢竟在那多情的歲月裡為自己帶來彩色的一筆,留下過一絲又一絲別人沒有過的浪漫,以供在長夜裡嚼了又嚼,讓那些冷清的日子有了些粉紅的溫暖。他也讓我學會了如何去愛,如何把握住現在的幸福。所以想想,淚雖累人,但抹下了,也可是晶瑩一顆。

所以說,愛是付出,換來的並不一定就是粒粒鑽石,但其中也享受過無窮的樂意,如此一想,愛錯了又有何悔?握了過去愛人的手並不是錯,世界上沒有握錯了的愛人的手。

黃佟佟:因為愛,所以放手

靜香一回頭見到阿明那雙大眼睛時,怎麼也沒想到它會永遠地映照自己的生命。

再過兩個月就要結婚了,和寶生的婚紗照已掛在新居牆上。影樓小姐說她笑起來像梁詠琪,靜香明白潛台詞是自己的笑容沒有內容,沒有通常那種新娘甜兮兮、有無數私秘的內容。

靜香剛分到局裡時,正為一場暗戀痛苦。寶生那時是位意氣風發的年輕科長,他是那種沉默而執著的男生,看著靜香痛苦不已,就果斷地進入了她的生活。他請了一大班同事吃飯,在飯桌上宣佈「靜香是我的女朋友」。靜香愕然,然後接受了寶生以這種方式,給他們的關係來個一錘定音。

寶生對靜香百依百順,大到房子,薪髮夾,凡事不用靜香操一點心。他像一隻消毒櫃,隔絕了一切可能傷害靜香的因素。久了,靜香會覺得他悶,莫名其妙地煩,但過後又常常自責。

寶生最後為了靜香調薪的事憤而辭職。都為自己做到這樣,結婚算了,兩人平平安安,互相關懷,再深的愛情不就是這樣嗎?靜香這樣說服自己———直到遇見阿明,她才明白自己的理論是多麼不堪一擊。

那天靜香是為了婚禮去SHOP?PING,挑衣服時,有人拍拍她的肩,靜香一回頭就看見了阿明那雙水汪汪的眼睛。「小姐,你的錢包被偷了。」阿明很占士邦地遞過錢包。

男女之間可能真的有一種氣味密碼,一對上了,就無法分開。幾次泡吧、幾次交談,靜香迅速墮入了與阿明的戀愛漩渦。突如其來的戀愛在二個月後的婚禮威逼下,顯得無比壯烈而絕望。彼此間的默契,北方漢子的濃情浩意,小男孩式的甜蜜與浪漫,將靜香裹得無法脫身。

但離開寶生又是無法想像的,這些年兩人共同的經歷,釀成了一種無法割捨的親情,一斬斷便會鮮血淋漓。阿明說:「我是後來者,但我不是第三者,誰叫我們沒有早認識,你要給我被選擇的權利1那一夜兩人不停地爭論,不停地擁抱,不停地流淚。靜香不甘心,這麼多年尋尋覓覓,卻要讓她在這個時候才明白,最愛的那個男人不能當她的新郎……

穿上婚紗的靜香很美,一眼望見阿明焦灼的眼,她衝他一笑:至少,她知道真正愛人的所在,這世上還有很多人到生命的最後一息還未遇到。

一滴眼淚掉在了寶生送給她的鑽戒上,阿明會看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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