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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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結婚,我只與他同居了五年。 恐怖是不是?結婚五年已經夠可怕,同居五年簡直不可思議。

為著種種原因,我們沒有去註冊,像交稅問題,房屋津貼問題,最主要的是:我們雙方父母都已去世,毋須向老人家交待,於是疲下來,一年拖一年,三年過後,更覺一切無所謂。

我是個內向的人,他也是,沒有人知道我們住在一起,親友同事皆不知情,我們有兩具電話,租兩間公寓,打通了一道牆開多一道門,彷彿分開生活,實則息息相關。

開頭也覺得奇趣;十足新派,洋洋自得,好像走在時代尖端,沾沾自喜。日子久了,也不過是那麼一回事,日久生厭,這四個字真是至理名言,再也錯不了,幾次三番,我也想把當中那道門封掉,開始新生活。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晚上開始做夢,用土敏土及紅磚~塊塊砌牆,過程像愛倫坡的黑色小說,驚醒一身冷汗。證明是很厭倦這種關係了,但白天一到,又忙該忙的事去,沒有勇氣及時間來結束同居關係。

五年了。大學沒畢業已經在一起,那年母親病逝,隨父親而去,我內心寂寞淒涼,想起母親生前說的:「淑子,挑個老實人,平平安安過一輩子,不要追求虛無飄緲的東西。」媽媽不會害我,於是緊緊抓住老實的他。

尚未畢業,不好意思結婚,於是老實人居然也贊成同居,那年二十歲。感覺上似老夫老妻。畢業後找到理想工作,大家致力事業。他返早班,七點半出門,我比他遲一小時,故分房而睡,簡直如宿舍生涯,絲毫不羅曼蒂克。有時好幾日見不了面,他還時常出差,一去個多月,開頭頂想念他,隨即樂得清靜。

他有壞習慣,吸煙多,我則怕聞煙味,又尊重人身自由,不去勸他戒,同時心中有數:有幾個男人會得為女人戒煙?受過大學教育,當然有這點聰明,一直強忍,他不在,室內空氣清新。第二,他似老人家,愛積聚廢物,至少在我眼中是一無所用的東西:舊報紙與過期的雜誌,銀行寄來的單子、宣傳冊子,都一一堆那裡,漸漸侵佔我的地盤。我很反感,趁他不在,可把廢物扔掉。不滿之餘,又感到慚愧,一定是愛得不夠,否則怎麼小小瑣事都不耐煩?也見過愛河中之男女,暖呀,真的如膠如漆,難分難捨,隨時隨地可以擁抱接吻,蔚為奇觀。

他還有令人著惱之處,便是喜滿屋遊走,每早六點半起床,便開始發出噪音,開門關門,沐浴,做早餐,聽無線電,足足攪了一個鐘頭,才施施然出門。我在房中睜大眼,朝朝做他上班七步曲的聽眾,也懇求過無數次,希望他略作犧牲,速速出門,無用。他說我有神經衰弱。也許是,這種生活真使人未老先衰。晚上,在夢中,更加努力砌牆。

大多數女人都不是肉慾信徒。我羨慕那種一投手一舉足,氣質性格都配得十足十的璧人。但是他們說,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婚姻。「他們」是外國著名婦女雜誌上的心理專家。想深一層,世上沒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東西,一粒全美鑽石不過是放大甘倍沒有瑕疵而已,試想放大兩百倍後的樣子。真令人氣餒。

好的好的,沒有什麼是永恆的,許多公認的標準夫婦的男女都分了手,我們還能在一起,已算不錯。感情生活穩定,便於事業發展,心無旁騖,可以專心做事。辦公時無牽掛,另一半永遠不會令我心忐忑不安。他固然不會打電話來問候,我當然更不方便去關心他。成年人了,有什麼大事?就算生病,也可召車返家休息。無故次,發寒熱,也先回刮公司把案頭的重要文件清掉,然後去看醫生,自行回府休息。不用哼哼卿唧,不會死的。

這樣堅強的性格,也是自幼養成,父親一早去世,我無兄弟,家中無男丁可靠,無人訴苦,不如不訴。出來做事,不久便洞悉世情,倒霉的事說出去,不外了被旁人譏為學藝不精,他們聽的時候津津有味,溫柔體貼,心中卻笑甩大牙,誰讓你說給他聽呢,活該,白白給人茶餘飯後多個題材。得意之事更不能說,你有,人家沒有,說來無益,俗雲,財勿露帛,露帛要赤腳,母親是常常說的,我亦緊緊記牢在心,行走江湖,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我從來不是新派人,不知恁地,竟大膽與人同居。

那日出去與女同學們吃飯,說起同居這件事,大家都搖頭歎息,說是尋女人開心的一種感情關係,我三緘其口,不敢發言。他們又說到有一對中年男女,同居已有十年歷史,不知怎麼維持,聽得我汗毛凜凜。再過五年,我就是另一個榜樣。「為什麼不結婚呢?」有人問。不是過來人不知道,已經沒有必要再進一步了。「為什麼不分開呢?」又有人問。唉,積習難改。「淑子,你為什麼表情尷尬?" 「我,我胃氣痛」也虧得我守住這個秘密五年整。

唯一的好處是,升級可盡情地在他面前表現得興高彩烈,不是因為他愛我,而且,他天生不是妒忌的人,他性格大方,堅信人家的成功與他個人的得失無關,社會上有的是機會。這種豁達的思想多多少少影響我,看,與他同居,不是沒有好處的。一日放假,醒來下樓去吃早餐,看到一輛鮮紅色的平治二八0在等人,駕車的男人年輕英俊,他並不急,悠閒的看報紙。我忽然停住腳步,站在那裡看他等什麼人,大日頭底下也不介意。五分鐘後,一個濃妝的女郎出現,他下車替她開車門,她上車,兩人開開心心的離去。

那種車很普通,那種男人也不見得是罕有動物,難是難得他們那種適意的神情。我多久沒有心花怒放了?什麼意外之喜都沒有。年前人家同我介紹男朋友,說半日,煞有介事,彷彿事成一半。到茶樓相看,那位先生遲到半小時,一坐下便瞥我一眼,連聲說已經吃過,並號稱下午要開工。結果下午在喝咖啡的地方見他漫無目的地遊蕩。這件事對我信心有很大的打擊,一連十日八日都對牢鏡子研究自己的面相,企圖找出關鍵所在。為什麼他一見找就要逃?雖然是個無關重要的人,雖然我也並不見得會愛上他,但那無禮的舉止確使人煩惱。

由此可見找人同居也並非易事。至少那位先生很潔身自愛,不胡亂與女人同流合污。想起便更珍惜目前的關係,感動之餘,買半隻雞回來煮雞粥給他吃;這是我唯一會弄的食物。平時他自己做大魚大肉,我吃罐頭湯,多年來都是這樣,不如意時躲在一角用杯子喝個番茄湯,熄燈上床睡覺,第二天什麼都平息下來。兩人都不愛夜生活,不是沒有共同點的。

母親說,夫妻至要緊互相尊重及支持,其餘花邊瑣事,諸如巧言令色之類,未必是福。他有沒有支持我?同居五年,並沒有機會試驗,我卻十分肯做他的後盾,上回他給老闆逼迫要另謀高就,我就請他不必擔心賬單,那已是兩年前的事。沒新聞就是好新聞,不過日子真悶。一日說:「如果我同人私奔,你會難過嗎?" 他非常詫異,像是聽到世上最稀罕的事般,過一會兒他肯定的說:「沒有人會喜歡你的。」

我逼他:「假使有呢。」

他竟說:「那也無可奈河,命中注定.」

「會傷心嗎?」

「開頭會,後來就好了。」

其實是真話,老實人即老實人,不過聽在耳中非常不受用。原本希望他露些演技,譬如說大吃一驚,要與那人決鬥之類。態度太現實。沒有第三者。

也不是沒有機會接觸異性,辦公地方幾百個男生,全體如兄弟手足一般,你不得不說這是我天生的本事,大家相處得如此融洽。五年之癢,平安無事。公司接新客戶,對方代表年約四十六七,從前,叫中年人,現在,號稱壯年。他一表人材,並且對我很不錯,在許多地方表露出來。雖不是輕骨頭女性,也非常感激,生平第一次有異性賞識,太難得了。

夏天若炎熱,一到下午便有點憔悴,渴睡,心不在焉,壯年先生看到我東歪西倒的樣子,頗為同情,常常叫司機送我一程。我老是捐介地推辭,這是我一貫作風,母親說:有就是有,沒有即是沒有,想有的話要靠雙手努力,千萬不要坐著乾等鴻鴿來臨。我往往拖著疲乏的身體去乘地下鐵路,考了四年駕駛執照,同志仍須努力,開頭很渴望開車,覺得威風,年長之後,以方便為主。到了家又不甘心,便說:"有男士想送我回來,你不管接送,有人肯。」他又驚異,「是嘛,現在還有這樣的好心人?」生氣的時候,口頭禪是「你從來不帶我去地方,你從來不買東西給我,」每個小女人都這樣抱怨,沒有男人會認真,說出口之後立刻覺得這些年的書都白讀了,難為情,後來便遵守男女平等律例,因為我也不打算送他什麼名貴禮品,或是帶他去坐伊利沙白皇后輪環遊世界。

女人坐在家裡,男人出去搏殺的日子已屬過去.那時女人通常不受教育,沒有謀生本領,力氣也沒男人大,不能幹粗活,於是只得看丈夫面色做人,有粥吃粥,有飯吃飯。此刻男女機會均等,大家都可以進學堂考文憑,就業機會也相同,再也不能說誰靠誰。我較為喜歡穿,他愛吃。對於女裝的標價,他通常很苦澀——什麼,一條沙龍裙數干元?買架分體冷氣機好走五年,」後來不把價錢告訴池,反正花自己的,有這點好處,自在慣了,情願工作辛苦,看老闆面色,費事一五一十的做伸手牌。

我想我永遠不會愛一個人愛到向他要錢的地步,雖然說對方會得自發自覺,但萬一他事忙忘記了呢?太危險太被動太無助了。去年把半個月的薪水買鱷魚皮包,他就很困惑,同樣地他換音響設備,弄得傾家蕩產,我亦覺莫名其妙,不過大家都不出聲。我總算略有節蓄,他就沒有。壯年先生邀請我們一組人去吃日本菜。本不喜應酬,但愛鮑刺身之香滑,去了。他們高談闊論,我埋頭苦吃。主人先是微笑聆聽,後來與我攀談。

「工作如何?」

「一般。」

「辛苦否?」

「可以應付。"

「老闆態度如何?」

「過得去,」

問得誠懇,答得含糊,有什麼苦自己知罷了,做人總要受委屈的,人家又幫不了我,許多細節不須回答,猜也猜得到,做夥計當然吃苦。「最困難是哪一環?」

「一年一度的年終報告。"

「呵,有壓力。」

「嗯,人手不夠的緣故,半夜驚醒,時常為此事輾轉反側,雖然職位卑微,也各有各之憂慮。請把醬油遞給我好嗎。」不想說太多。但吃得十分多。他總記得幫我遞這個那個,十分細心。飯後叫一大盆水果,這還是我第一次吃紅毛丹。散場他又要送我們,便應允,因我並不是最後落車的~個人。但忽然之間小王同陳小姐要去發電報,車裡只剩我同他。

我沒有緊張。我的遺憾是從來沒遇到一名令我惆悵的, 或是心跳加速。或是歡喜若狂的男士。我看他一眼。

他說:「有你這樣獨立的女朋友,一定很開心。」他在打聽我的私事。

「有些男人比較喜歡依人小鳥。」我並沒有透露什麼。

「小鳥是要餵養的,社會不景氣,少人願負擔。」我禁不住笑起來。

他說:「況且,養養就變河馬了。」語氣失望,不似開玩笑。

在家吃得好睡得好,不必擔心生活,自然發胖,其實是很苦悶的生涯,不值得羨慕。我沒搭腔。像他們那種年紀的男性,大多數不太尊重女性,表面上很大方,骨幹裡仍覺得養得起女人是他們的光榮。在這裡便有個距離,俗稱代溝。他不明白何以我沉默下來,但是不要緊,他毋須明白,因為到了家,我下車。

我用鎖匙在自己那邊進門,靜下來仔細聽,隔壁沒有訊息咦,還沒有回來?從中門進去,果然,沒有人。呵,我做初一,他做十五,都九點多,什麼地方去了?我伏在窗框看樓下的停車位。車子開出去了。真不划算,兩個人負擔的車子他一個人用。奇怪,這麼晚到哪兒去?真有他的。不去理他,自顧自卸妝沐浴,到上床人還沒回來,明明十分疲倦,卻睡不著,心中掛念。到底是有感情的,我感慨,平常沒事,這種溫文的清緒很容易被疏忽,似今夜,不過因為他遲回來,感受就不一樣。

他極少超時不回,與我一樣,下了班老是匆匆回公寓報到。起床去看他有沒有留下字條,沒有。作死,我很生氣,無端叫人睡不得。又回到床上。忽然覺得名份重要,因為女友無資格生氣,而妻子至少可以拍拍桌子。但真等到要拍桌子的時候,還是不拍的好,妻又怎樣呢,感情的事,變了就是變了,是他祖宗也不管用。天要下雨,男人要不回家,一點辦法也沒有,這是媽媽說的。氣著不禁笑出來,然後聽見他開門的聲音,趕緊裝睡。他打開中門看我一下。

一則我真的疲倦,不想說話,二則不想盤問他,於是心安理得的睡去。如果他不回來,我又怎麼辦?也許還是結婚的好。甘五歲結婚,以後擔子可重了。最理想結婚年齡是三十餘。不過那時有沒有人要,可真是大問題。第二天一早聽見他在每間房間裡巡迴演出,連忙起身陪他。

我看他一眼。破例為他做荷包蛋。這人很麻木,也不覺得什麼特殊恩寵,雙眼瞪牢財經版消息。我在廚房花盡九牛五虎之力,浪費十來隻雞蛋,才煎成不散黃之荷包蛋。假如通往男人之心的路是他的胃,那我連門兒都沒有。我是世上最壞的廚子,我不是廚子。他上班我洗頭。最怕頭髮有油膩味,不小心給老闆及同事聞見,名譽掃地。

一陣子有位中年太太來採訪我,坐在我身邊說話,頭髮有股異味,是油膩與體臭混合品,這還不止,張開嘴,口氣也臭不可當,令我別轉面孔。坐半日,她忽然取出刺鼻的藥油,在太陽穴上點一點,姿勢還頂驕矜,想表示她也可以弱不禁風。假使長期在家中耽著會變成這個模樣,情願在寫字閒做苦工,是,有時抱病也得支撐,但至少經過修飾,端莊、自信,並且維持整潔,不住用嗽口水、古龍水,泡泡澡, 香皂,使旁人覺得愉快。出來做事的人到底是兩樣的。頭髮濡濕便趕著出門,每天早上都不相信會得做完寫字檯上的工作,但畢竟每日下班也都做完了。薪水並不好,許多婦女坐在金鋪裡,捏住十兩八兩黃金買進賣出,賣出買進,運氣好也能比我們賺得多,但這不是讀書人可以做的。人一讀書便有頭巾氣,許多事做不出來,白白喪失利益,所以有俗語雲,百無一用是書生。他最喜歡皺皺眉頭說:「這不大好吧,」於是我便即刻聽話,不去做不大好的事,像穿暴露衣裳。化濃妝,遲睡。說是非,發脾氣……不是不委屈的。他的香煙始終沒戒掉,我卻已被他改造。我怕煩,而他不,我囉嗦,他耳朵有開關掣,他說我幾句,我馬上呻吟,受不了,情願改過自新,我的臉皮薄,他的厚。總是他贏。他卻說一直是我贏。這是唯一雙方都不肯佔便宜之時。有時冷眼看他很鈍很愚蠢地在廚房忙,心中想:這傢伙,要不是運氣好遇上我,下半輩子不曉得怎麼過呢,難為他有時還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不是樣子可愛,也不會看中他。我還沒說出口,他卻講:「唉,你看你,亂成一片,下了班就忘記白天好不好?真可憐,沒有用,不是我幫你張羅的話,光是賬單已令你崩潰。」你說多悶。我們從不慶祝同居紀念日,不過互相提醒一下,竟在一起渡過千多兩千個日子了,他大嚷:「嘩,相依為命,相依為命。」他是我唯一的,忠實的良朋知己。做丈夫他不很適合,做朋友,一流。壯年先生約我午餐,我推辭。

他問:「怕男朋友不高興?」

我說:"不,只是我自己認為應當維持至程度的節制."

他歎口氣,「吃頓飯而已。」

我只是賠笑。

「那男孩子福氣真好。"

我不忘恭維他一句:「閣下魅力驚人,不得不小心防範."

他也笑。

其實是因為談不攏。有空情願留在家中把毛巾取出漂一漂白,把掉下的鈕扣縫好,到超級市場研究新產品,或是與他出去吃上午茶。我們一人帶一本書,各由各看,並不急於談話,熱戀中男女認為感情如此冷淡必然已進墳墓,其實相處日久心中已有默契,毋須急急交待,是另一種境界。我帶的書有關心理學,有一項測驗,回答百來個問題,可以探測汝與配偶是否相愛。我自備鉛筆,做完測驗,答案是:你深愛對方,如果對方感覺相同,相信你們可以白頭偕老,你忍認,為他著想,並且尊重他,恭喜。我,愛他?偷偷看他一眼,可能嗎,深愛他?一切不過日久產生份關切而已,因為他從來不玩花樣。他忽然抬起來,問:「笑什麼?"我連忙收斂笑容:「你從來不買東西給我,從來不帶我去地方.」他笑,伸手過來放我手中,「so?」奈他什麼何?不知多悶。家裡裝修,令人感慨萬千,把屋子都住舊了,我們真的在一起已不少時間,弄他那一邊時,他搬過來我這邊住,弄我這一邊,我搬過去他那邊睡,裝修工人傻了眼,不知我們兩人什麼關係。他那邊仍然是白色與原木,我則發起瘋來,選許多嬌艷的顏色,床是淺紫色的,他嚇得不得了,看到牆紙更抽口冷氣,竟是淡黃與紫色小花畫小花,

他提醒我:「你已過了做夢的年紀了。」

誰說的,天天晚上都做夢,不過異床異夢,他不知道而已。有一次夢見所愛的至親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現,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對敏儀說:過來,過來坐我膝上。把她當小孩子。醒來好笑,沒想到在夢中發了財,可以照顧那麼多人第五年紀念,他忽然說:「我們不如結婚算了。」

我問:「為什麼?」

「我不願有人與你爭我的遺產。」

我懷疑,「你有別的女人嗎?」

他氣結,「結不結婚?」

「結結結。」這麼厭悶,改變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這時才公諸友好,我想使他們驚喜,但他們都淡淡的,玲說:「你們這麼相愛,早該拉攏天窗。" 我面孔漲紅,我以為是秘密,但看他們的表情,都已早知我們同居長久,不過一直包涵,沒有當面拆穿而已。

為什麼結婚?我也不知道。也許雙方都覺得大概是不會分手了,不如結婚。在眾人眼中,我們居然深愛對方。自己倒不覺得,還不是吵架,不滿。發牢騷。希望旁觀者清是正確的。壯年先生一直說那男孩福氣好,他很喜歡我,看得出來。「她連同其他異性吃頓飯都不肯。」他到處說。其實我怕累。人們都是這樣結的婚吧。才早上七點鐘,他那兩台鬧鐘已開始作動,他又該起床沐浴,讓我眼睜睜。非常苦惱地干躺褥子上詛咒他的生活習慣。沒辦法,都是這樣,要不獨身終老,那才可以清清靜靜,與愛貓在太陽搖椅下過日子,下午端出銀器,吃英式茶點. 我沒有選擇那種淡雅高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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