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卦占星學的基本概念
卜卦占星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篇
(一)問題的類型
在卜卦占星學上,通常是依據「人」的因素來決定問題屬性的劃分,因此可分成以下的四大類:
個人的卜問──問題的產生是直接與詢問者有關。如果詢問者是向占星家作提問,那麼此詢問者是以第一宮(命宮)來作代表,而占星家則由第七宮來作代表;而如果是占星家自己問有關自己的事項,那麼第一宮就變成是代表占星家自己。此類問題的提問,通常是直接與個人的生活事項有關,並依據事件的屬性來作宮位歸屬上的認定。比如說,提問「我今年會結婚嗎?」「我參加這項考試可以考上嗎?」「我這個Case可以談成嗎?」這些問題都是直接與詢問者有關的。
第三者的問題──當詢問者所問及之問題,並非是直接與個人有關,而是問及另外第三者的問題,那麼就有必要透過「轉盤」手續,來先決定第三者的所在宮位,然後再透過事件的屬性歸屬來決定宮位的落置,此類問題諸如卜問「我的姐夫的謀職是否可以順利?」「我岳父的疾病是否得以康復?」「我太太的標會能否標得到?」等等。
無關係之第三人的問題──如果閒著沒有干,或者是好奇心太過濃厚,或者是想印證卜卦占星學的效用,你可能會問及某人的某些事項,而這位某人並不認識你,與你沒有直接的人際關係,你照樣可以透過卜卦占星學來看出一些端倪。比如說,卜問「這位失縱兒童可否被尋回?」「台北市長的選舉,誰會當選?」「柯林頓總統的性醜聞,會不會導致他的下台?」「台灣的總統選舉,誰會當選?」等等。
普遍性及哲學性的問題──這類問題是涉及到大方向或一群人,或與思想有關的問題,其答案往往會是比較不明顯的。比如說,卜問「中共會不會對台動武?」「AIDS何時可被完全根治?」「口蹄疫的危機何時可化解?」「占星學的現代命理概念何時可普布台灣?」「占星家所追尋的終極目標為何?」
一般來說,卜卦的問題主要是集中在第一類和第二類的問題上,至於第三類問題,偶爾會問及。而第四類問題,是比較少見的。不管問題是屬於何種類型,只要對於所要卜問之問題的內涵和相關訊息有所瞭解,並且本於出自一片善心的出發點,加上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基本有效性,那麼儘管問題的答案有明顯和隱晦之別,基本上還是可以進行卜卦論斷的,只是基於論斷經驗的深淺有別,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詮釋。
(二)主觀意識的局限
在進行卜卦的解讀時,不管你是解讀別人的問題,或者是解讀自己的卜問,比較容易產生誤判的來源,或者說比較容易發生觀察有誤的情形,通常是與個人的主觀意識有關。換句話說,身為一位卜卦盤的解析者,可能基於自己的某種主觀意識上的期待,或者基於問題詢問者的某些言詞上的引導,致導致論斷線索上的誤引,最常見的情形是,特別關注於肯定的徵象,而忽略或輕視了否定的徵象。
比如說,有一次我十分期待我家的小豆豆(我養的一條可愛小母狗)懷孕,照常理說小狗只要發春期來臨,放它到外面風騷一番,應該是可以勾引公狗的搭訕,懷孕是不成問題的,於是我卜了個卦,判定它會懷孕。可是事後證明,它實在太挑了,看不上附近的公狗,連理都不理,連上都沒上,寧可保持清白之身,結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結局。此時,我的主觀期待可能會讓我產生誤判。從卜卦盤上來看,月亮落入第五宮(第五宮主宰孩子),由於我寡家孤人,又喜愛小動物,所以把小狗當成是孩子一般來養,因此小狗就等同於是我的小孩(通常小寵物是由第六宮來作主宰),而月亮代表母性和懷孕,照理說應該是會懷孕,可是卜卦盤上的月亮是形成「空虛」,所以答案應該是「沒事」──根本就沒發生交配!我的主觀期待,把我引導到月亮落入第五宮的線索內,而導致我的誤判。同樣地,如果某些期待懷孕的女士問及她有否懷孕?並且在卜問時,透露她和先生是如何地努力做人,而醫生也判定她夫妻倆沒什麼懷孕上的生理障礙,此時占星家很可能會基於些微的懷孕徵象,而直接判定已經懷孕了。因此,在進行卜卦盤解讀的當時,最好是能夠保持客觀的立場,以一片清靜之心來面對卜卦盤,看卜卦盤上怎麼說,如此才能降低誤判的產生。
(三)徵象星的決定
在進行卜卦盤解析之前,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先解決「徵象星」的問題。而徵象星,通常是分成兩種,一種是「主要徵象星」,另一種是「次要徵象星」,並且要依據「人」和「事」,來分別決定徵象星的歸屬。說明如下:
有關「人」的徵象星,只有主要徵象星,沒有次要徵象星,其劃分如下:
第一宮(命宮)代表詢問者,所以命主星(第一宮宮主星)就是代表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
如果所卜問之事件,有涉及到對方某人,那麼代表對方某人之宮位的宮主星,也算是屬於人」的主要徵象星。比如說,當我卜問朋友所欠我的錢何時可歸還時,這位朋友是欠我錢的對方,所以他由第七宮來作代表,於是第七宮宮主星也是主要徵象星。
在任何的卜卦盤上,月亮一律代表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用以判斷詢問者的事項結局。可是,如果命主星基於特殊情況,轉而成為代表事件的主要徵象星時,那麼此時的月亮就變成是唯一代表詢問者的徵象星,不再是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而是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比如說,如果所卜問之事件與職業有關,而湊巧的是第十宮(主宰職業)落在雙子座上,其宮主星為水星,可是此時的命度是落在處女座上,其命主星也是水星,這時候的水星應該轉而代表「事件」的主要徵象星(第十宮宮主星),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由月亮所鰓。有時候,月亮也可能成為是事件的主要徵象星,比如所卜問之事項與健康有關,而偏偏第六宮(主宰健康)落在巨蟹座上,其宮主星為月亮,此時的月亮就取消了作為詢問者「共同徵象星」的任務,轉而代表詢問事件的主要徵象星,而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就直接由命主星來作代表。
有關「事」的徵象星比較複雜,通常是分成主要徵象星和次要徵象星兩種,其劃分如下:
凡是所卜問之事件的宮位宮主星,一律當成是事件的主要徵象星。比如說,卜問有關錢財事務,由於錢財事務是由第二宮來作代表,所以第二宮宮主星就理所當然地是事件的主要徵象星。
凡是落入所卜問之事件的宮位內的行星,基於其會對事件的結果產生影響,所以一律當成是事件的次要徵象星。比如說,所卜問之事件是屬於錢財事務,因此凡是落入第二宮內的行星,一律被當成是事件的次要徵象星。
凡是落入所卜問之事件的「本質星座」內的行星,同樣可被視為是「次要徵象星」。屬於這一類型的次要徵象星,是用來輔助卜卦論斷的,其重要性低於上面第二點所提及的次要徵象星。比如說,當所卜問的事件是與錢財事務有關時,金牛座基於「本質星座」的關係,而具備了第二宮的屬性,於是落入金牛座內的行星,可被視為是「次要徵象星」。
行星本身基於特性的關係,而與所卜問之事件有關時,可被視為是事件的「普遍徵象星」,同樣地會對事件的結果產生影響。比如說,當所卜問的事件與錢財事務有關時,由於金星乃是金牛座的宮主星,本身具有主宰錢財的特性,於是在此金星就被視為是一顆事件的「普遍徵象星」。
依據上面所述之各種徵象星的劃分,來對照於(圖三),即可把相關的徵象星作歸類,說明如下:(此卜卦盤乃是卜問欠款可否收回?)
命度落在獅子座,基於獅子座的宮主星為太陽,所以太陽是代表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
月亮是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
問題是涉及某一對象,而此對象是由第七宮來作代表,所以第七宮宮主星(為土星,因為第七宮的宮頭是落在寶瓶座上)也是「人」的主要徵象星,可稱作為「被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
問題是涉及錢財事務,所以水星(第二宮宮主星,代表詢問者的錢財)和木星(第八宮宮主星,代表被詢問者的錢財),是屬於「事件」的主要徵象星。
由於水星、木星和金星是落入第八宮內,所以這三顆行星是屬於事件的「次要徵象星」。在此卜卦盤上,第二宮內並沒有行星落入。
土星落入金牛座(第二宮的本質星座)內,火星落入天蠍座(第八宮的本質星座)內,所以這兩顆行星可被視為是事件的「次要徵象星」。
由於金星本身具有錢財的象徵意義,所以金星是事件的「普遍徵象星」。
透過以上的各種徵象星的劃分,我們可看出這樣的情形:
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太陽),落入第七宮(欠款者),表示詢問者很在乎這筆款項的能否收回。同時也代表詢問者會主動催款,以及表示欠款者很在意欠款這件事。
第八宮內有金星和木星這兩顆吉星落入,代表欠款者有能力償還欠款。
第二宮宮主星水星落入第八宮,並且與第八宮宮主星木星形成合相,表示欠款可以收回,因為我方的錢財與對方的錢財有所感應。可是由於水星是逆行,有「出相位」的徵兆,因此短期間內難以完全收回。
月亮(代表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在離開摩羯之前所形成的最後相位,是與代表錢財的金星形成90度。由於月亮代表事情的最後結果,所以討債的結果將會是有點困難、延遲的(因為90度的關係),但還是可以收回欠款,因為詢問者(由月亮來作代表)與錢財(由金星來作代表)之間,有相位關係的產生。特別是月亮在離開摩羯座之前,會與第七宮內的太陽形成60度,相當有利於款項的收回。
第四宮和第四宮宮主星也代表事情的最後結果,由於第二宮宮主星(水星)與第四宮內的冥王星是形成120度的吉相位,再加上第四宮宮主星的火星,也會與月亮形成60度,所以最後的結果是可以收回款項的。雖然火星會與天王星形成90度,但就移動速度來說,在火星與天王星形成90度的正相位之前,月亮早就離開了摩羯座,並且與火星之間早就形成了60度的正相位。
透過上述的說明,可以得知在卜問某一事件時,首要的工作就是先決定徵象星的歸屬,這部份的作業,通常是與事件之宮位歸屬同時進行的。
(四)行星的廟旺陷弱
由於卜卦占星學仍保留著許多的古老論斷原則,所以除了在宮主星的認定上,不把現代行星納入外,在行星廟旺陷弱的認定上,也有其特殊之處。依據古代留傳下來的行星廟旺陷弱的該定,可分成以下的幾種情形:
入廟或入垣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火星 金星 水星 月亮 太陽 水星 金星 火星 木星 土星 土星 木星
這是最為有力的象徵,亦即當行星落入自己所主宰的星座內時,其力量是增強 的,有助於肯定的結果。
入旺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太陽 月亮 木星 水星 土星 火星 金星
這是力量稍遜的,但只要有此情形發生,還是有力量增強的徵象,對於肯定的 答案還是有所輔助的。
三方宮的白天和晚上之分 依據古代的論斷原則,是把每一個星座分成白天和晚上,分別有不同的主宰行 星。於是,透過卜卦當時的時辰是為白天或晚上,可以用來更進一步地判斷行 星的力量。以下分別列出白天和晚上的不同主宰行星。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白天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晚上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入弱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金星 火星 木星 土星 土星 木星 火星 金星 水星 月亮 太陽 水星
一旦行星落入入弱星座內,將會削減行星的力量和吉兆,所以會助長否定答案的呈現。
入陷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土星 火星 金星 太陽 月亮 木星 水星
入陷的情形,通常是屬於比較差的,會大幅削減行星的力量,而增強否定答案的力量。
區分力量的認定
這一部份的力量認定,自古留傳至今,在度數的區隔上呈現不規則狀態,只好硬背了。
木星 金星 水星 火星 土星
白羊座 1-6度 7-14度 15-21度 22-26度 27-30度
金牛座 16-22度 1-8度 9-15度 27-30度 23-26度
雙子座 8-14度 15-21度 1-7度 26-30度 22-25度
巨蟹座 7-13度 21-27度 14-20度 1-6度 28-30度
獅子座 20-25度 14-19度 7-13度 26-30度 1-6度
處女座 14-18度 8-13度 1-7度 25-30度 19-24度
天秤座 12-19度 7-11度 20-24度 25-30度 1-6度
天蠍座 7-14度 15-21度 22-27度 1-6度 28-30度
射手座 1-8度 9-14度 15-19度 26-30度 20-25度
魔羯座 13-19度 1-6度 7-12度 20-25度 26-30度
水瓶座 21-25度 13-20度 7-12度 26-30度 1-6度
雙魚座 9-14度 1-8度 15-20度 21-26度 27-30度
區間的力量認定
這一部份的力量認定,是以每隔10度來作劃分的,其規則有點不同於我們所常見到的星座 區間的行星主宰關係,因此還是得硬著頭皮背上一背。
1-10度 11-20度 21-30度
白羊座 火星 太陽 金星
金牛座 水星 月亮 土星
雙子座 木星 火星 太陽
巨蟹座 金星 水星 月亮
獅子座 土星 木星 火星
處女座 太陽 金星 水星
天秤座 月亮 土星 木星
天蠍座 火星 太陽 金星
射手座 水星 月亮 土星
摩羯座 木星 火星 太陽
寶瓶座 金星 水星 月亮
雙魚座 土星 木星 火星
在卜卦占星學上,行星廟旺陷弱的決定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這不只是涉及到行星力 量的展現,進而影響到答案的傾向,同時也會透過「互容」的關係,而呈現某種事 件上的轉機跡象。總之,當行星落入入廟或入垣星座內,或者是落入三方宮內(注 意白天和晚上的差異)時,針對該顆行星的力量來說,是有所增強的,同時也是吉 兆力量的強化。相對地,如果行星是落入入弱或入陷星座內,則其力量會受損,同 時也是凶兆力量的強化。
以上有關行星廟旺陷弱之力星的判定,是依據1234567的順序來決定其重要性的, 亦即最重要的力量決定是「入垣」或「入廟」,而最不重要的力量決定是「區間」。
最後,在卜卦占星學上有一個重要的觀念──「浮游」(peregrine),指的是當一 顆行星沒有呈現出任何的廟旺陷弱情況時。在此情形下,這顆行星對於卜卦的結果 ,是缺乏影響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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