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雞與中國民俗
生肖文化廣泛介入於中華文化各領域,也是中華民俗的一個重要級成部分,而生肖的文化意義也多見於民間流傳的風俗習慣之中。
下面就十二生肖在中國民俗中的作用簡述如下:
漢族民間有立春日佩戴“迎春公雞”的習俗,流行於山西北部以及山東一些地區。迎春公雞又稱春雞,是立春前年青婦女們用碎布縫製的佩飾物,掛在孩子身上。春雞用紙底花布裹棉花,形同菱角,一角尖端綴花椒仁作雞眼,另一角縫幾根花布條作雞尾,春雞釘在孩子的左衣袖上,有新春吉祥之意。一般在正月十六到廟會上將布雞扔掉。未種牛痘的孩子所佩雞要銜一串黃豆,幾歲串幾粒,稱作“雞吃痘”。土家族稱踢毽子為“踢雞”。春節時男女青年一起踢“雞”,一人將“雞”踢起,眾人都去爭接,接到“雞”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青年男女往往用草去追打他們的意中人。這樣,“踢雞”又成了談情說愛的媒介。
舊稱夏歷正月初一為雞日,流行於湖北、湖南、浙江等地。是日,人們看天氣陰晴占當年養雞業是否興旺,晴主育,陰主災。此日戒殺雞,忌打罵雞,喂雞也較平時精心,以求其繁衍興旺。漢族民間時興在端午節佩雞心袋,亦稱“端午袋”,流行於浙江金華地區。
五月初五,人們用紅布製成小袋子,形似雞心,內裝茶葉、米和雄黃粉,掛在小兒胸前,以驅邪祈福。“雞心”和“記性”諧音,民間以端午節小孩掛了雞心袋,讀書記性好,將來有出息。古代漢族有“殺雞”的歲時風俗,流行於浙江金華、武義等地。每年七月初七,當地民間必殺雄雞,因為當夜牛郎、織女鵲橋相會,若無雄雞報曉,便能永不分開。河南一些地區在夏歷十月一日要殺雞嚇鬼。傳說是閻王爺放鬼,至來年清明節收鬼。民間以為鬼怕雞血,雞血避邪,故於十月一日殺雞嚇鬼,以為可使小鬼不敢入陽宅,俗語稱:“十月一日,殺小雞兒。”
舊時河北、山東等地婚姻習俗中,以長命雞為象徵吉祥如意的聘物。臨近新娶,男方備紅公雞一隻,女方備肥母雞一隻,母雞表示新娘為“吉人”。出嫁時,女方所備的雞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著,隨花轎出發,並要在公雞未啼鳴之前趕到男家,俗信公雞還在睡覺,母雞未睡,寓以氣勢壓倒公雞,及今後不受男人欺侮之意。男家將公雞交給抱雞人,把這兩隻雞一起拴在桌腿上,並不時打公雞,直到公雞有氣無力。民間以為這是妻子以後制服丈夫的象徵。這兩隻雞不得宰殺,故稱長命雞。東南沿海一帶流行“公雞拜”的婚俗,這是用公雞代替新郎與新娘拜堂的一種儀式。在海邊或海島上的漁民,男女兩家擇定婚期後,在成婚當天,如新郎出海捕魚遇上風暴,不能如期趕上吉日良辰,男家便用公雞行拜堂禮。由小姑或伴郎手提公雞,按捺雞頭和新娘交拜。拜堂畢,在公雞頸上懸一條紅布,並將雞關進洞房,以飯食餵養。待新郎出海歸來後,才將公雞放出,故當地民間有“阿姑代拜堂,公雞陪洞房”之諺。台灣人有一種特別的婚俗,叫引路雞。女家事先選購一隻健壯、即將下蛋的母雞和一隻剛會啼叫的公雞。到姑娘出嫁這一天,父母要扯兩條九尺長的紅繩,一頭綁住母雞的腳,一頭捆住公雞的腳,然後抱進一個大的新飯籃中,由女儐相帶到新郎家。進門後則改稱“公婆雞”或“夫妻雞”,用意是預祝新婚夫婦和睦相處,恩愛到老。還有一種寓意是,雞有五德(文、武、勇、仁、信),象徵今後為人之婦須傚法雞德,而那九尺紅繩則隱喻“長久(九)”之意,當新娘入洞房後,媒人或姑嫂趕緊上前鬆綁,將“公婆雞”放到婚床底下,如果“雞公”先出來,人們呼喊:“頭胎生男孩”。如果雞母先出來,則呼喊;“先生阿姐再招弟”。
“鬥雞”是我國民間傳統的娛樂活動,流行於漢族及雲南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因各地的風俗不同,舉行的時間和形式各異。如河南開封每年農曆正月二十二舉行,會場大約半畝地,圍以四尺高的土牆,參加鬥雞的雞主各抱鬥雞一隻,等候參戰。鬥雞者各佔一坑,每坑輸贏錢數不等,而舉辦者抽份百分之二十。又如廣西羅城,仫佬族鬥雞在秋後或春節期間舉行。鬥雞場設在空地,人們用兩隻水桶,一隻倒水,一隻接水,藉以計時。鬥雞的順序按雞的斤兩排列,從小到大。比賽開始,兩雞相鬥,一隻先退,另一隻不追逐,為違例,停止倒水,停止兩次則取消比賽資格。如兩雞相鬥,一隻先退,另一隻繼續追鬥,直到兩桶水流完,仍不還擊者,為“敗籠”。把敗籠拿下,留下勝者繼續相鬥,每鬥完—局計一次水,最後得水最多者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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