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誘惑
一次到外地出差,東道極矩主之誼。一次酒足飯飽之後,主人提出來點兒「餘興節目」,到卡廳「輕鬆輕鬆」。
卡廳在一條小巷子裡,連個招牌都沒有。如果不是別人帶路,絕對不會有人知道這裡竟是個歌舞昇平、佳麗如雲的好去處。
包廂裡,燈光昏暗如豆,不知是為了降低經營成本還是別的什麼。坐在這樣的地方,面對這樣的光線,心裡總有點兒惴惴不安。道理很簡單:「陽光下的罪惡」不過是一部推理電影,而黑暗中的違法卻是活生生的現實。
幾瓶啤酒,幾杯清茶,選好唱碟,還沒來得及一展歌喉,小姐魚貫而入,我們立即被粉黛蛾眉分而治之。頃刻之間,幾位同事已經被「花團錦簇」得「泥牛入海無消息」,包廂只留下了我和一位妙齡女郎。 小姐是極開放的(或曰經多見廣,訓練有素),二話不說,就把我摟了個結結實實,胭脂口紅蹭了我一臉。
長期生活在黃土高坡,雖說是土了些,不過卡廳倒也去過幾回,「三陪」也見過幾位。小姐總都有個開場白,總要徵求一下你的意見,唱歌、跳舞還是喝酒?像這樣直奔主題、「開槍就打」的場面我還真是「大姑娘坐轎——頭一回」。 我借口酒喝得多了,坐到沙發上,小姐依然不肯放手,晃著我的胳膊嗲聲嗲氣地說:「快點兒來嘛。」我明知故問:「來什麼?」她嚶嚀一笑:「你壞1
說我壞,這不假,正人君子到這種地方幹什麼?儘管我們的初衷也許僅僅是吼兩嗓子,散散酒勁兒而已。可一個年輕貌美、曲線畢露的姑娘在身上蹭來蹭去,哪個男人大概都會血脈賁張、慾火中燒——除非他煉成了金鋼不壞之軀或是煉到了坐懷不亂之境。至尊至聖如孔夫子都曾感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不知他老人家是有感而發還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可見古人所謂「色足以迷賢士」,絕非虛言。「賢士」且如此,何況我等「笨伯」?
我還在胡思亂想,小姐已經開始寬衣。我嚇得一個猴跳,說:「警察來了怎麼辦?」
這一問,倒把我自己的酒勁兒問消了大半兒,沸騰的熱血慢慢冷了下來。來這兒不就是為了「輕鬆輕鬆」嗎?鬧得這麼緊張兮兮,豈不是事與願違?
實際上,剛進包廂時的「惴惴不安」,或許就是潛意識中對法律的畏懼。在很多時候、很多地方,道德的規範,良心的發現,是經不起皓齒紅唇輕輕一吹的。只有法律這道最後也是最牢固的防線,約束著人們不敢放浪形海
小姐慢慢繫好衣扣,站起身說:「先生要是覺得這裡不好,到我那兒去嘛,不遠的。」一句話勾起了我的職業好奇心。我問:「就你一個人嗎?」她說:「和一個姐妹住在一起。不過沒關係,我們各幹各的。」連這種事都能視而不見地在一起「各幹各的」,不用說,她們都是正宗皮肉生意職業者。
我揮揮手:「你走吧。」她一愣:「先生對我不中意?」我說:「沒什麼中意不中意的,我也要回去了。」她又蛇一樣緊緊地纏上來,軟語溫香,吹氣如蘭:「我們要給前台提成的,先生就這麼走了,我拿什麼交賬?」
我又做了一次賠本買賣——掏給小姐一張百元大鈔(我知道這錢東道早都付過了)。臨出門,她又追問了一句:「先生真的不想來?」
我逕自端起茶杯,水還一口沒喝,只是已經透涼了。
「酒壯松人膽。」如果沒有酒場上的豪氣干雲,或許不會有剛才的心猿意馬。可見古人總把酒與色聯繫在一起,是頗有些道理的。好在我還沒有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否則真不知道該如何收常萬一再得個「花柳脖什麼的,豈不是「風流一時,懊悔終生」? 我走下昏暗狹窄的樓梯,那位小姐正在吧檯前打電話,扭著身子,一副嬌滴滴的腔調:「嗯……我還以為你把人家忘了呢。不行,你趕快過來嘛……」見到我,她斜了一眼,真正的視而不見,與包廂裡熱情如火、笑面如花的她相比,判若二人。
已是午夜時分,小姐還要做生意,也真難為她了。
夜涼如水,公路上車流不斷。畢竟是繁華之地,夜生活如此豐富多彩。
想起有位同鄉,在「孔雀東南飛」的陣容愈來愈龐大的時候,他卻一門心思要回西北。問起緣由,既不是收入,也不是地位。他是跑業務的,每次談成一筆生意,照例是酒宴、卡廳、小姐。他對我說:「漂亮的女人誰不喜歡?你拒絕一次兩次、三次五次,還有十次二十次。可只要有一次下水,就跟吸毒一樣,很快會上癮的。我是怕在這兒長期跑下去,干下丟人的事。」
這倒不失為一條妙計。既然無法拒絕誘惑,最好還是遠遠離開。 又是一個週末,被朋友請到酒樓,直喝得翻江倒海,昏天黑地。朋友幾次盛情邀請「到卡廳玩玩兒」,我的回答只有兩個字:
「回家。」
遠離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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