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侃:算算成本離婚划算嗎?
君哲打電話給我,說他想離婚。
君哲是一個成熟的人,雖然他飽受情感困惑,但我還是決定和他做一次「理性」的討論。主要邏輯包括:1、為什麼要離婚?2、離婚划算嗎?3、離婚決策。
「為什麼要離婚呢?」/「因為我對目前的婚姻感到非常不滿。」/「對老婆、孩
子和家庭生活感到厭倦?」/「我喜歡我的女兒,也不討厭家庭生活,不過夫妻關係僵持了很久,家庭生活沉悶不快樂。」/「另有所愛?」/「我感到不幸,希望能夠開始新的生活。」他答非所問。
無論如何,君哲從目前的家庭生活中得到的效用為負值,他希望打破它來獲得幸福,他設想新的生活能帶來正的效用,以獲得婚姻的快樂。
在討論該不該離婚之前,我先和他討論人為什麼要結婚,原因大致有三:
1、共有家庭可以獲得規模經濟:增加生產力,共同收入支付汽車、樓房等大額消費。但是,由於幾個男性(或女性)通過同吃同住也可以獲得規模經濟,所以男女結婚還另有原因。
2、肉體和情感方面稱為「愛情」的情結。愛情是婚姻存在的衝動,是婚姻的決定因素,新婚夫婦往往認為婚姻是愛情的歸宿。而且,通過共有家庭,有情人還可以減少約會與資源轉移的成本。
3、生兒育女。性或衣食住行等方面或許可以花錢買到,但人需要生育並撫養自己的子女,使之成為家庭個人精神和財產的延續。
另外還有一種因素很奇怪但存在,我姑且稱為「社會聲望」。有人結婚是認為該到結婚的年齡了,有人是因為戀愛很久該有個交代。
影響婚姻的因素很多。加裡.s.貝克爾(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認為:當「合夥」的預期收益超過保持獨身或繼續尋找配偶所擔負的成本時,個人便會選擇結婚。促使人們做出結婚決策的那些變量的重大變化,將使他們重新考慮他們做出的抉擇。收入的高低、尋找配偶的時間長短、對配偶的瞭解程度,辦理離婚的難易等因素都會影響婚姻的穩定性。
可以肯定地說,影響君哲婚姻存在的某些變量發生了重大變化,使得他不能獲得婚姻的福利。問題是,離婚合算嗎?離婚的成本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1、家庭財產的分割。一般的法律條件下,夫妻離婚都會面臨財產分割。假設一個家庭有20萬存款、價值50萬的房子和價值50萬的車子,那麼離異後的一方將至少失去10萬存款、一套房子或車子。
2、子女分離。子女是家庭最重要的產品。也許他們是耐用消費品(他們總是花父母的錢,但父母得到心理收入或效用),也許他們是耐用生產品(producerdurable,因為他們也可不斷給父母帶來收入)。但離婚會造成骨肉分離,形成負效應。
3、失去共同的朋友,以婚姻為軸心的社交圈被打破。共同擁有的娛樂不會再有。同時,「社會聲望」下降可能影響到離異者心理健康。
4、專用資產損失。(資產的專用性是指某項專有技術在特定環境下才具有的效應,好比「南橘北枳」)。個人在家庭中的資產專用性包括互相熟悉和依賴的特性和習性,比如多年來喜愛的妻子的一道菜等等,離婚可能使得某些特殊的東西失去意義。
5、再婚的成本:如果離婚後不做獨身決策,則面臨再婚的成本,包括:尋找與追求新配偶、成立新家庭、家庭磨合等成本,以及健康、收入、性情變化對新婚姻生活的影響。
君哲該離婚嗎?我對他說,影響你做出離婚決策的關鍵決不是如下比較:即我現在婚姻的效用為負值,而我離開這段婚姻獲得的解脫或對其他人的喜愛為正值。
離婚決策的公式應該是:離婚決策值=解脫現行婚姻的效用(快樂,如釋重負)-離婚的成本-再婚的成本
如果離婚決策值>0,ok,離吧,如果離婚決策值≤0,哥們兒,想想其它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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